查看 | 回复 5 | 请教国威、新生代关于境内结婚移民问题,感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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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国威、新生代:
我和妻子于今年6月在加拿大结婚,她是pr,婚后我准备申请境内夫妻团聚。我目前在多大读书,拿的学生签证。 我在2014年9月美国读书期间酒驾被抓,被判有罪,在那期间完成了义工和罚款等义务。我在美国一共待了一年时间(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),我看到加拿大移民局需要我提供中国的无犯罪证明(18岁后居住最长时间的国家)和加拿大的无犯罪证明(居住超过6个月)。并且移民局会要求填写过去五年时间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国家和目的。 我的问题是:我这种情况是否以后会被要求提供留美期间的无犯罪证明?会不会有风险?现在这个时点我能否省略美国的那段经历(之前办理学生签证时有写美国留学经历)?请两位给我一些建议,非常感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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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邀。
哪能省略呢,misrep呢,论坛上的人都是持牌移民顾问,也不会建议你mirep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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